1、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受双方收入高低的影响。
2、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3、夫妻对共同财产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