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并于1997年发布修改版,这包括十二个大学科门类,八十九个一级学科,三百八十九个二级学科。
大学科门类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和管理学十二个。每大门类下设若干一级学科。例如:理学门类下设数学、物理学和化学等十二个一级学科。
2011年设置十三个大学科门类。原属于文学门类的艺术学科从文学所属的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和艺术学四个并列一级学科中独立出来,成为第十三个学科门类,即艺术学门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