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还清债务,首先要搞清楚是暂时无力偿还还是永久无力偿还,若只是暂时无力偿还,可以同债权人商量,经债权人同意后分期还款,这样可以减轻压力。若是永久无法偿还,可以向法院申请用个人所有财产清偿债务,也就是说有多少个人财产,就给债权人多少,以此来抵债,需要经法院审理判决后才能执行。一定要合理消费,切勿盲目借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