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从皇太极时期开始已不把皇帝的女儿称作格格,一般均称为公主。
格格原为满语的译音,译成汉语为小姐,姐姐之意。
清朝贵胄之家女儿的称谓,即妇人之爵名。 清朝前身“后金”初年,国君、贝勒的女儿均称“格格”,无定制。
清太宗皇太极称帝后,于崇德元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