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应急车道在有这三种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1.车辆发生故障无法再继续行驶等紧急情况。2.驾驶员或者车内的乘客有生命危险,突发疾病等。3.救护车、救援车以及施工车辆等处理应急事务。
如果是在车辆发生故障不能解决的紧急情况下,需要停在应急车道时,应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车辆应必须停在应急车道白线内,并且车辆最好尽可能的靠近高速护栏、远离行车道。
2、停车同时开启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能见度低或者夜晚还需要将放置三角警示牌的距离适当提升到200米以上。未按规定使用灯光并设置警告标志的,可以对驾驶人处以200的罚款。
3、停车后车内乘客禁止继续待在车内,应该下车转移到护栏之外的安全区域内。
4、选择应急车道停靠时,应尽可能的避免在转弯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