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提出了三胎生育政策之后,各地也开始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了。从目前各省最新修改的方案来看,许多省份普遍延长了产假,并且增设了育儿假,对此,也有人担心会给女性就业造成困扰,那么关于这些育儿假、产假具体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来了解看看吧。
截至目前,至少15个省份公布了当地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这些省份包括江西、四川、江苏、贵州、吉林、山西、黑龙江,辽宁、湖南、湖北、陕西、安徽、海南、宁夏。此外其他省份也正在推进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湖南省此前对外公布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在“修改依据和理由”一栏中提到:本轮地方性法规修改中,29个兄弟省份拟增加育儿假。也就说,加上湖南,目前已有30个省份增设育儿假。
日前,陕西省司法厅就《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再给予半年奖励假,其配偶增加护理假十五天。
同时,推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一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不低于三十天的育儿假。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海南省计生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3周岁以内的孩子父母两人除了可以各自享受每年10天的育儿假,还可以给予夫妻任意一方每天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止。
不过,也有年轻女性担心,育儿假是否能真正落到实处,会不会给女性就业造成困扰。尤其延长产假、增加育儿假可能会带来招聘性别歧视加剧、产妇岗位被顶替风险上升等问题。
以上就是30省份拟增设育儿假普遍延长产假最新情况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