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地位相当于现今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任市长。
知府,也称太守,是中国古代的地方职官名,州府最高行政长官。知府,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
不同历史日期,知府的从隶关系有不同的变化。总的来说知府相当于一个地级市,或重点市的最高长官。有时候总管军政,有的时期只管民政,包括户、水利、粮、河道、盐务、法以及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