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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初试科目调整后为4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卷面满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和150分;
2、考试内容包括: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重点考查考生掌握相关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及试卷结构在考试大纲中确定。
3、对于授理学学位的招生单位,第三单元考试科目可选数学一,也可自命题;第四单元考试科目必须采用联考的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