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的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如下: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1.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2.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3.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4.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