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在总结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以来的历史发展,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曲折发展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社会主义社会改造的基本完成是1956年,以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结束为标志。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基石之一,中共前总书记赵紫阳在中共十三大上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 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