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按年征收,一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逾期缴纳车船税的纳税人,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和处罚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
具体计算方式:滞纳金=年应纳税额×(5/10000)×逾期天数
车船税税金计算方式如下:
1、乘人汽车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适用年税额
2、载货汽车和机动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自重位数×适用年税额
3、船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年税额
4、新购置车船购置当年的车船税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