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四个能力”是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出的,即: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2、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为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达到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