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是主持日常工作的岗位,如:常制务委员、常务理事、常务副市长。一般情况下,常务领导比常规领导权力要大一些,比如常务委员比委员要大,常务副县长比副县长要大。常务副职指由上级组织明确任命,主持一个单位或一个地区日常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常务副职除了具备领导干部必备的共同素质外,还应具备常务角色所必需的特殊素质。常务副职的职责特点,突出地表现为一种非均衡性,即负有很大程度上的全面责任,却不是正职,属于副职,却又对其他副职行使一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