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防卫:又称自卫,是当一个人受到他人威胁或人身伤害时,为阻止其受到利益、精神和言语或者身体本身的伤害而采取的保护措施。其目的不含违背法律的意思,其主要行为主要是为了抗击违法行为,受害人采取一系列的防护措施是针对侵害者的,在这种情况下对加害人的打击是法律所鼓励的,结果一般不构成犯罪。
防卫过当: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在鼓励公民更好地利用防卫权,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方面,有其积极的意义。 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