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平行志愿院校录取顺序:
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即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自身,志愿优先。
2、投档时,分科类,文史类包含艺术文,理工类包含艺术理和体育,将所有考生按照投档分数,文化课分数加政策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列。
3、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单科分数,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或者理科综合和外语。
4、按照从高到低的排列次序和每个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检索志愿,被检索的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院校投档比例内末位并列考生全部投档。
5、一次投档。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因报考人数不足或报考满额但因院校退档而造成的计划缺额,采取征集志愿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