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生活,实践当中一般至少认为应当有两至三个月。
因此,如果法院认定存在同居情形,无过错方不同意调解和好,法院应判离,并且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实践中一般最高限额为五万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