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牧文化的特点在于动。因为变动性大,不利于手写文字的产生,文化的积累便主要依靠口耳相传。法形成如农耕文明那样发达的社会文化和制度组织,在话语权上始终无法胜过农耕文明,因此留在人们的印象中总是落后和应改造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游牧文明始终存在着一种活性因素,它遵循着自然规律,热爱自然、感恩自然,拥有与自然相近的豪爽而开放的性格。蒙古有句谚语“被牲畜采食过的土丘还会绿起来,牲畜的白骨不久被扔到那里。”就用一种浅显易懂的语言,表达了牧民对牧草枯荣,牲畜的生死等自然循环、生物再生原理的深刻理解,并且认为“凡有生之物皆无常也。”无常,包含变化、运动之意。当《周易》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格言,随着农耕文明的生根和发展越来越严密而消逝时,游牧文明中这种活性因素却始终张扬着,并且和尊重自然,感恩自然的性格结合起来,成为保持草原生态环境平衡的重要文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