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的基本内容有两大观点、三大规律和五对范畴。
两大观点是联系的观点和发展;
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五对范畴是内容和形式、偶然和必然、原因和结果、现象和本质、可能和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