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高度超过规划方案审批高度,包括总高和层高。
凡建筑物在二十米以上者,均可计取超高费。单层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高度,按单层建筑面积计算。多屋建筑如层数达到上限而檐高未达到时,以层数为准;带阁楼的建筑物,如阁楼建筑面积大于标准层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五十,可计算层数;凡檐高达到上限而层数未达到时,均应折算层数。其折算层的计算方法是:按檐高除三点五米计算,其余数在二点二米以下舍去不计,超过二点二米时按一个增加层计算,增加层的面积乘以零点六系数。建筑物超高面积按折算后第七层到顶的各屋面积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