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后,申请认定程序如下:
(一)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并填写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材料审查。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考试合格证明或成绩单、《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等材料进行审查;
(三)资格认定。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认定数据审核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