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走是一种发展耐久力的田径运动项目,1867年起源于英国,男子竞走1908年伦敦奥运会正式成为比赛项目,女子竞走1992年奥运会10千米竞步正式成为比赛项目。
竞走的比赛规则:
竞走运动员必须始终保持至少有一只脚与地面接触;竞走运动员前腿从着地的一瞬间起直到垂直位置必须始终伸直,膝关节不能弯曲。比赛中有6名至9名专职的竞走裁判员监督运动员。规则规定,竞走裁判员不能借助任何设备帮助判断,依靠眼睛来判断运动员是否犯规。当运动员的行进方式违反竞走技术的规定,表现出肉眼可见的腾空或膝关节弯曲时,竞走裁判员须将一张红卡送交竞走主裁判。当竞走主裁判收到针对同一名运动员的三张来自不同竞走裁判员的红卡时,该运动员即被取消比赛资格,并由主裁判或主裁判助理向其出示红牌通知违规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