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可以拨打12333全国劳动保障热线);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