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派、挂职锻炼期满回单位后晋升了职务的,其下派、挂职期间的职务与晋升的职务同级的,可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挂职:在不改变干部行政关系的前提下,委以具体的职务到其他地方,培养锻炼的一种临时性任职行为。
任职年限:指从正式任命现任职务当年起,根据实际任职时间按年度累加计算而得到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