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大专的用途如下:
1、在县级以上政府的民政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就业;
2、从事乡镇民政办公室管理工作;
3、从事城镇街道民政所管理工作;
4、从事县或市以上民政部门以及民间组织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5、从事婚姻管理、收养登记管理、行政区划管理工作;
6、从事地名管理、社团管理、殡葬管理、收容遣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