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盗取商业机密造成重大损失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