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可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政策的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
5、品行良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条件可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