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现在国家重视幼儿教育,教育部门已把小学中的学前班取消。而幼儿园的小班年龄是三岁。正常标准上小学一年级的年龄是满7周岁。有些地方区域管辖的可以放宽年龄至半年,但一定要年满六周岁以上才能上一年级。生源较少的地段应该招收六周岁儿童入学,保证六周岁三个月儿童全部入学。个别生源较多的地段,经当地区教育局的批准,可以进行适当的控制,但必须保证六周岁六个月儿童全部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