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和起诉离婚的程序有: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符号立案条件的,法院进行立案处理;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经过法庭辩论等程序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