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新政,是指1933年富兰克林·罗斯福就任美国总统后所实行的一系列经济政策,新政以增加政府对经济直接或间接干预的方式大大缓解了大萧条所带来的经济危机与社会矛盾。通过国会制定了《紧急银行法令》、《国家产业复兴法》、《农业调整法》、《社会保障法案》等法案。直到二战之前,美国已经很恢复到经济危机之前的水平。罗斯福新政的实质: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资本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罗斯福新政的核心:最大限度的保护中小资产阶级和下层群众的利益,使社会秩序逐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