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警戒标志,为保证军事设施安全,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船舶擅自进入保护区域,而在一定范围内设置的警示性标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规定,军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军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共同划定陆地军事禁区范围的同时,根据保护禁区内军事设施的要求,必要时可以在禁区外围共同划定安全控制范围,并在其外沿设置安全警戒标志,以便人们知道安全控制范围的界线及限制要求。
3、具体设置地点,由军事禁区管理单位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