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签证称为[其他签证],是指法务部长官指定认证的人赋予的签证。这个是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就有的。
只有下列人员才能得到G-1签证:
1、申请产灾以及治疗中的人及其监护人;
2、因疾病或事故治疗中的人及其监护人;
3、正在办理各种诉讼的人;
4、因拖欠工资正在仲裁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