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出,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学历文凭试点学校,全部停止举办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自学考试,以及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只能招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
2、各类高等学校增设医学类本、专科专业,需报教育部,征求卫生部同意后审批;增设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需报主管部门,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