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品一般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或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比如:火药、炸药、烟花爆竹等,都属于爆炸品。
爆炸品是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列为第1类的危险货物。包括具有整体爆炸危险、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具有燃烧危险并兼有较小爆炸(局部爆炸)或较小抛射(局部抛射)危险之一或兼有这两种危险但无整体危险、无重大危险、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极不敏感和不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极不敏感的物质、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