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重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超过15年强制报废;微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超过12年强制报废。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