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6分。
3、驾驶证被暂扣后领取方法:把所有的违章处理掉,罚款都缴清。到交管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并参加考试。教育考试通过后,在二十日内参加科目一的考试。科目一考试通过后,等待驾驶证的暂扣期结束,凭借当初的暂扣证明到交管所领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