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授课制的实施在我国始于1862年。班级授课制又称课堂教学,班级授课制是把一定数量学生按年龄特征和学习特征编成班组,使每一班组有固定的学生和课程,由教师根据固定的授课时间和授课顺序(课程表),根据教学目的和任务,对全班学生进行连续上课的教学制度。最早由夸美纽斯提出。后来赫尔巴特完善了这一理论,苏联的教育家凯洛夫最终完善了这一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