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工委是省教育工作委员会的简称。省教育工作委员会是是省委的派出机构,与省教育厅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省教育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2、研究提出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
3、统筹管理确定后的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在省本级财政中,省属高等院校的经费预算确定后,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有关教育经费的收费标准,由省教育厅汇总提出意见,经物价、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执行国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