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各专业的学费是按照学生人均教育培养成本来确定的。 1996年原国家教委在《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在现阶段,高等教育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25。学生的人均教育培养成本应当包括学生的教育支出、学校的运营支出等。具体而言,各专业学费的高低,要考虑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学校的运营支出、办学成本、学生专业的实践实验课程多少等等要素。体现了《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不同地区、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学校的学费收费标准可以有所区别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