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是属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数额较大的情形,可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