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商品明细账是指按商品的品名、规格、等级分户设置,登记其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的账簿。一般采用数量金额三栏式账页,以反映和控制每一种商品的数量和金额。
不同的情况下,填列方法不同,列举如下:
1、购进时,根据商品入库凭证记人该账户收入方的购进数量、单价和金额栏;
2、销售时,根据商品销售的发货凭证,记入该账户的发出方。若为日结转化为成本的,应登记销售数量、单价和金额栏;若定期结转成本的,则平时只登记销售数量栏,不登记单价和金额栏,销售成本金额在月末一次登记;
3、进货退出时,根据进货退出凭证,用红字记入该账户收入方的购进数量栏和金额栏,表示购进的减少,并用蓝字登记单价栏;
4、销货退回时,根据销货退回凭证记入该账户的发出方。若逐日结转成本的,用红字登记销售数量栏和金额栏,用蓝字登记单价栏;若定期结转成本的,平时只用红字登记销售数量栏,不登记单价和金额栏,红字表示销售的减少;
5、购进商品退补价时,将退补价款的差额记入收入方的单价和金额栏,退价用红字反映,补价用蓝字反映;
6、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时,根据分期收款商品发出凭证记入该账户发出方的其他数量、单价和金额栏;
7、商品加工收回时,根据商品加工成品收回单记入该账户收入方的其他数量、单价和金额栏;
8、商品发出加工时,根据商品加工发料单记入该账户发出方的其他数量、单价和金额栏;
9、商品溢余时,根据商品溢余报告单记入该账户收入方的其他数量、单价和金额栏;
10、商品短缺时,根据商品短缺报告单记入该账户发出方的其他数量、单价和金额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