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医疗赔偿顺序的赔偿是若一方有交强险,交强险一方先去自已保险公司索赔;若双方均有交强险,由无责方先向自已保险公司索赔;若双方均有交强险,双方可协商由一方先向自已保险公司索赔后,另一方再去所在保险公司索赔。
【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