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商业立法,保护商业的正常发展;
2、沿袭了传统的禁榷政策,此时禁榷领域中的通商成分已有所增加,因此,总的说来,政府对商业利润的攫取呈现出“收放并举"的特点;
3、政府从商业管理的后台走到商业经营的前台,强化了宋初以来的专卖政策,也压制了民间商业的发展,因此,神宗朝的商业政策呈现出"细大不捐"的特点;
4、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商业的繁荣和利润的引诱成为商业政策转变的经济驱动力。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同时,传统的贱商、轻商观念大大削弱,这为政府经商扫除了舆论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