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土地的继承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所有人死亡的,可以依法由子女继承。
2、农村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人死亡的,可以由其继承人依法继续承包或者继承其收益。
3、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不能继承。承包人死亡的,由户内亲属继续承包。承包人死亡后,户内没有其他成员的,由村集体收回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