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英语四级弃考不会有处罚。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是由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持的全国性教学考试。考试的主要对象是根据教育大纲修完大学英语四级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或研究生。大学英语四、六级标准化考试自1986年末开始筹备,1987年正式实施。
英语四级考试目的是推动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的贯彻执行,对大学生的英语能力进行客观、准确的测量,为提高我国大学英语课程的教学质量服务。国家教育部委托“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负责设计、组织、管理与实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