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购置校车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办园、办学许可证且年审合格的幼儿园、中小学;
2、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且年审合格;
3、持有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机构代码证且年审合格;
4、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且年审合格;
5、建立有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等;
6、符合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规划布局和中小学生、幼儿就近入学原则,确需购买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