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要求的,或者使工作成果价值减少的,承揽人应对此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承揽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应具备两个条件:
1、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
2、定做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