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8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住宅建筑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68到2005,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全部条文为强制性条文这是国家《住宅建筑规范》中关于阳台高度的规范要求:
1、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米时,应有防护设施。
2、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米。
3、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米。
4、阳台栏杆应有防护措施。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