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问题的分类如下:
环境问题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于自然因素的破坏和污染所引起的,如火山活动,地震、风暴、海啸等产生的自然灾害;另一类是人为因素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破坏。二.环境问题的产生的根源如下:
由于人口增加对环境造成的巨大压力;伴随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环境污染;人类在开发建设活动中造成的生态破坏的不良变化;由于人类的社会活动,如军事活动、旅游活动等,造成的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破坏,珍稀物种的灭绝以及海洋等自然和社会环境的破坏与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