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转移财产,就是离婚一方将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通过隐藏、转移到他人名下,或者不正当的赠与,制造虚假债务证明等手段,减少供双方平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以达到少分钱给配偶的非法行为。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