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撤销。这是一个终身的案底,即使档案销毁了也没有用。
被判处拘役的,属于犯罪。犯罪案底无法消除。因为犯罪案件的卷宗要形成档案,保存备查。即使相关档案材料到达保存期限需要销毁,也会保存其中的重要材料。
根据《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
第三十条,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分为60年和30年两种。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保管期限届满的诉讼档案进行鉴定工作。鉴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厅(室)负责人、相关业务人员和档案工作人员组成。
第三十三条第三款,销毁前,应当将其中由人民检察院制作、能说明全案基本情况的结论性法律文书取出一份整理装订后,列入原案卷归档年度永久保存。